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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外汇兑换业务处于暂停状态
08-11
所有缅甸海外劳工收入的25%必须按官方汇率汇入
08-11
24K黄金开盘价继续维持在350万缅币左右
08-01
缅甸电子商务将须在网上进行商业注册
07-31
缅甸央行行长称目前可满足进口商的外币需求
07-27
缅甸驻马来西亚大使馆自7月24日起补办护照罚款调高至480林吉特
07-26
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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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洛瓦底省额布都县区今年雨作物种植季节期间油料作物种植情况
08-11
孟邦榜县区种植火龙果农夫们获益良多
08-11
伊洛瓦底省邦达诺县区鲮鱼输送往仰光大都市获得好价钱
08-09
斋托和比林遭受水灾的7000人面临粮食问题
08-08
曼德勒省色都基水坝进水情况良好能发电又能灌溉农田
08-08
实皆省今年规划种植油料作物花芝麻7万多英亩
08-07
双边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以下简称“双方”)自1950年6月8日建立外交关系以来,在双方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及其它领域的合作不断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两国友好关系不仅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且有利于本地区的和平、稳定和发展。 新世纪伊始,双方一致认为有必要在业已存在的友好关系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两国长期稳定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使两国人民间的“胞波”友谊世代相传。为此,作为未来两国关系合作的框架和指导方针,特声明如下: 一、双方确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所确定的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法原则是指导两国关系的基本准则。 二、双方将继续保持两国高层领导人的经常性接触和交往,积极开展政府各部门、各民间团体、各阶层的互访和交流,增进了解和友谊,推动双边合作进一步发展。 三、双方同意保持两国外交部之间多层次的磋商和交流,及时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交换意见,并利用各种场合保持经常性沟通和协调。 四、双方同意在平等互利、注重实效、优势互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两国在贸易、投资、农业、渔业、林业和旅游等领域的合作。 (一)充分发挥两国经贸和技术合作联委会的作用,积极探讨发展两国互利经贸合作关系的新思路和新途径。双方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经贸合作的指导和协调,不断完善有关法规,规范企业行为,为双方公司、企业和机构的经贸活动创造有利条件和提供必要的便利,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两国经贸合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双方将在条件成熟时商签投资保护协定。 (二)努力扩大双边贸易。充分挖掘潜力,增加大宗商品贸易,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政府有关边境贸易的谅解备忘录》,不断加强和规范边境贸易合作。本着互通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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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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